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是景陶集团纪委积极探索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将单一的由纪委负责监督转变为由纪委牵头,集团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宣传等多部门联动常态化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国企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相互联动机制。
集团内部巡察组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及集团党委要求,围绕集团中心任务、服务大局,紧扣“三个聚焦”,对子公司逐一开展巡察。同时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外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巡察工作,力争提升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今年来,集团内部巡察组完成了对4家子公司的巡察工作,共计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84个,提出意见建议19条。
通过建立日常监督工作清单,进一步摸清风险点、促进完善制度、抓好警示教育、落实整改责任。截止目前,共督促完善制度机制8项,特别是督促子公司健全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优化薪酬管理,促进了子公司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内部巡察工作进一步督促落实各部门、子公司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对所属部门、子公司职责负责,又要对分管部门、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为推动景陶集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氛围提供坚强保障。
(沈华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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